法律问答

怀孕后辞职,在职期间缴纳生育保险满一年还能领取生育津贴吗?

社会保险
2023-10-01 13:01: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能会无法领取。因为生育津贴有一项硬性指标规定,那就是保费缴纳期间不能中断,否则会造成无法领取生育津贴的情况。如果员工一旦发现自己怀孕,并在缴纳保费期间向公司提出辞职,此时公司一般都会终止为孕妇员工继续缴纳后续的保费,此时孕妇员工就会因为投保中断而无法获得生育津贴。如果孕妇员工的保费已经按时按量地缴纳完毕,此时向公司提出辞职,也可能会无法获得生育津贴,因为生育津贴从孕妇开始申请到发到孕妇手中,需要一定时间,此时孕妇员工已经不在公司,所以也有极大的可能无法获得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法律分析:不可以了。生育保险只有在职职工有,由公司全额缴纳。根据国家规定,生育保险必须连续缴纳一定期限(福建是连续缴纳12个月),才能享受生育保险福利待遇。如果怀孕中离职,生育保险将处于断缴状态,生完孩子是不能申请生育津贴的。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法律分析:离职后是不能领生育津贴的,必须持续交纳才可以的。要享受生育的相关报销,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缴纳生育保险时间累积满一年(部分地区略有出入);2、是在生育期间必须处于在职状态,并继续缴生育保险费用。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法》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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