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手房过完户并且款清后,房东没有交清物业费怎么办

二手房
2023-10-01 15:01: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二手房原房主没结清物业费,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原业主缴纳拖欠的物业费,则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物业费。对方拒绝承担,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二手房房产已过户但房款未付清解决方法:
    1、卖方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保护其权益。但需要注意的是,卖方需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房屋款项尚未付清;
    2、在日常生活中,二手房买卖引起了很多法律纠纷。虽然买卖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但在实际履行中总会出现各种问题;房地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登记,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买二手房原房主没结清物业费,可以与之协商,要求结清物业费后再签订合同。或者在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结清物业费的期限。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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