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公司工伤腿部和手腕都做过手术,公司没有交保险,怎么理赔呢?

工伤索赔
2023-10-01 16:01: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公司受伤了的赔偿方法:向用人单位说明情况,并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向社保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赔偿,根据提交的决定书和医疗费用的凭证,按核定数额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有工伤保险的按国家工伤标准赔偿并申请工伤鉴定;没有工伤保险的,参考国家工伤标准要求工作单位赔偿,造成伤残的参考国家伤残等级给于补偿,必要的时候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 可以先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然后向当地劳动保障部们申请工伤认定,在治疗完全结束后,做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并按伤残鉴定结论提出伤残赔偿。像这种没签劳动合同,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形下,所有工伤赔偿金都应由单位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