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算不算共同财产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0-01 17:01: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不一定是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父母赠与夫妻一方的房产,并且明确指定该房产只归自己子女所有的,应认定为是夫妻一方的房产,不是共同房产;如果是赠与给一方的房产,但是房产证上的是双方的名字,则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是不是共同财产视情况而定: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是共同财产。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及其配偶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婚后父母赠房子不是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若当事人之间就该房产归属有约定的,按照双方约定执行。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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