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获得商标专有权,应该如何处理

商标
2023-10-02 04:3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取得商标专有权有以下方式:1、直接取得
    即商标所有权人可以向当地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而取得专有权;2、间接取得
    商标受让人可以通过与商标所有权人订立转让协议而取得商标专用权
    根据《商标法》第四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第四十二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四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 取得商标专有权的方式:
    1、直接取得。即商标所有权人可以向当地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而取得专有权;
    2、间接取得。商标受让人可以通过与商标所有权人订立转让协议而取得商标专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 取得商标专有权的方式:
    1、直接取得。即商标所有权人可以向当地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而取得专有权;
    2、间接取得。商标受让人可以通过与商标所有权人订立转让协议而取得商标专用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