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各位大状你们好!小弟有一事相求我哥因为摆卖光碟,现在给公安机关以侵犯著作权最刑事拘留,我大嫂因为着急通过朋友介绍认识黄某,黄某自称认识人脉广要求7万块可以把我哥的事情摆平,我大嫂信以为真便在给了钱。但谁知道在约定当天黄某与其团伙在我大嫂等人心急救人的情况下,说要先将四万块存入其黄某输入的账户(案发有银行监控视频)在将钱分四次存入其黄某输入的账户后不久黄某在接到一个电话后急忙抢了我大嫂手上剩下的三万块钱便打车匆忙逃跑,我大嫂知道受骗后与其朋友等人一边开车追赶一边电话报警,由于当时国道车辆太多没有追到打黄某的电话也关机状态,后来在案发当地的派出所在做笔录口供的时候黄某来电话,问我大嫂的位置,大概半小时候黄某出现在派出所说他自己也是给人家骗了,还把当时抢跑的三万块归还了。现在还有四万块在黄某当时输入的账号里面但已经在案发当时十几分钟就已经给转跑了。但黄某现在没有给逮捕检察院说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就把黄某放了,请问我们该怎么办才好呢?我们可以告他吗?

2018-08-12 14:12: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案件中,监控录像属于证据的视听资料,如果确能证明案件事实,可以作为证据,但根据规定,它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必须结合其它证据相互印证方能作为定案依据。 如属民事案件,则如果负有举证责任的话,可以征得安装监控录像的管理人或持有者同意,可复制,向法院提供。
    如果其不同意,则可在举证时限届满前7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调取证据申请,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调取。但同样,该录像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必须结合其它证据(如证人证言、书证、物证、当事人陈述)方能作为定案依据。
  • 律师代理权限分一般代理和特别授权:

    一、一般代理
    一般代理主要是指不涉及处分被代理人实体权利和义务的诉讼代理行为。比如代理委托人起诉、应诉、参加法庭调查、调解、开庭,提供有关证据和代为陈述以及发表辩论意见等

    二、特别代理
    特别授权代理主要是指代理人享有处分委托人实体权利和义务的诉讼代理行为。比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和解以及提起反诉或上诉等。这些都属于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的代理行为,其法律后果由授权委托人承担。特别授权代理律师的权限更大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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