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今天自动离职了,用人单位能一次性结清工资吗?

讨薪
2023-10-02 06:05: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自动离职,按工作日期计算工资,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依法赔偿,用人单位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劳动者离职代表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未在离职时一次性结清,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也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并对用人单位行政处罚。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劳动法》中员工自动离职公司要一次性结算工资。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