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年个人所得税未申报退税,现在还可以申报吗?

个人税收筹划
2023-10-02 07:4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相关规定,个人所得税既可以个人申报退税,也可以由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还可以选择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委托办理。退税的渠道包括在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年度汇算或邮寄申报。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
    依据税法规定,2019年度汇算仅计算并结清本年度综合所得的应退或应补税款,不涉及以前或往后年度,也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
  • 个人申请退税的,既可以前往税务局营业大厅办理,也可以在网上自助办理。网上办理流程如下:首先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注册登录后进入主界面,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再点击“使用已申报数据填报”。之后就可以开始填报申报退税了。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
    依据税法规定,2019年度汇算仅计算并结清本年度综合所得的应退或应补税款,不涉及以前或往后年度,也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

  • 根据个税法的相关规定,个人所得税只能退上一年度,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