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四年多,因为前段时间老婆病重住院。我请了20多天假,然后回到公司工作。但是公司说没有工作,不需要我。我能得到什么补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0-02 08:12:1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未满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被解雇。
    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果劳动者被诊断为职业病,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旦解除,就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主要特殊是劳动者患职业病。如果只是普通的病,在医疗期满之后,单位还是可以正常解除。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这是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此时不管劳动合同期限是不是已经届满,只要在这三期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都要支付经济赔偿金的。
    四、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里面,只要劳动者在医疗期内,也不论劳动合同期限是不是届满,单位都不能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就要支付经济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导致无法胜任工作的,不能再继续上班,或者在医疗期届满之后,员工仍旧无法到公司正常上班的话,则此时允许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但公司同时需要支付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