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的车辆与4轮电动汽车(老年代步车)相撞, 事故发生后,司机看到对方司机伤情有点严重,自己也全身疼痛,准备打电话报警和叫救护车,看到对方车上未受伤人员已经拨打电话报警和叫救护车。 在等待期间,司机因害怕电话咨询自己朋友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朋友建议这个肯定得准备些钱,先安排好的医院抢救人。司机随即委托了车上副驾驶的朋友留在现场看着车和等待交警,并同时委托家属探望了伤者病情。自己离开现场筹钱。15小时后,司机筹到钱直接前往交警队并交付了治疗押金,交代了事故情况。当天,司机肋部疼痛难忍(碰撞引起的肋部肌肉挫伤),在交警队完成了相关手续才去医院拍片。这种情况会不会构成肇事逃逸?或者如果肇事逃逸按这种事实属于哪种情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