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妻子向丈夫借钱是否需要偿还,法律应该如何规定

婚姻债务
2023-10-02 09:20: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妻子向丈夫借钱一般需要偿还,如果当事人之间借款有签订借款合同的,则当事人需要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的,则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丈夫欠钱妻子是否需要偿还,需根据具体情形分析处理。
    1、如果丈夫所欠债务是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需要偿还。
    2、如果丈夫所欠债务是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则不需要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丈夫欠钱一般不需要妻子偿还,但是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妻子也需要偿还,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承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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