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处理遗产继承权公证,处理方法是什么

遗产继承
2023-10-02 10:4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继承权公证的处理方式有:
    1、当事人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继承权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和死亡证明书。
    2、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提交遗嘱原件。
    3、代位继承人申请公证的,还应提供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以及本人与继承人关系的证明。
    根据《公证法》第28条规定,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 遗产继承公证流程是:
    1、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书》;
    2、提交有关证明资料;
    3、公证人审查资料和《公证申请书》;
    4、审查结束后,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向居住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公证。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申请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并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第32条第第一款规定,公证书应当按照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由公证人签字或者盖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第三十二条

    公证书应当按照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由公证员签名或者加盖签名章并加盖公证机构印章。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公证书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文字;在民族自治地方,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可以制作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文本。


  •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应当注意的事项有:
    1、继承公证必须由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
    2.、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亲属证明;
    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继承按遗产总额2%收费。法律依据:办理遗产继承公证应当注意的事项有:
    1、继承公证必须由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
    2.、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亲属证明;
    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继承按遗产总额2%收费。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