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如何分割,具体应如何处理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0-02 11:02: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尚未取得产权证的争议房屋的分割方式为:首先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述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对尚未取得产权证的争议房屋分割如下:有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法院不直接判决该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告知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另行起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未办理房产证时财产原则上应由夫妻自行协商分割,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并且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