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鉴定程序是什么,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2023-10-02 11: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司法鉴定程序如下:一、当事人或者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二、鉴定机构受理委托。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三、进行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四、进行补充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三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


  • 1、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2、申请鉴定时,要预交鉴定费用,并提供相关材料。
    3、当事人申请鉴定经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指定。
    4、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5、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存在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鉴定人已经收取的鉴定费用应当退还。拒不退还的,依照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对鉴定意见的瑕疵,可以通过补正、补充鉴定或者补充质证、重新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
    重新鉴定的,原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 1、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2、申请鉴定时,要预交鉴定费用,并提供相关材料。
    3、当事人申请鉴定经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指定。
    4、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5、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四十条 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存在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鉴定人已经收取的鉴定费用应当退还。拒不退还的,依照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对鉴定意见的瑕疵,可以通过补正、补充鉴定或者补充质证、重新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
    重新鉴定的,原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