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合同怎么要工资,法律怎么规定

讨薪
2023-10-02 11:5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劳动合同不给工资的情形,可以提交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法律分析:没有劳动合同不给工资的情形,可以提交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权。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没有签订合同,劳动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索要自己的工资,用人单位拒绝的话,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由监察大队及时督促用工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但是劳动者要合法地维护自己的权利。法律依据:没有签订合同,劳动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索要自己的工资,用人单位拒绝的话,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由监察大队及时督促用工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但是劳动者要合法地维护自己的权利。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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