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自愿同意离婚,每月支付男方抚养费2000元,医疗费、学习费、保险费各一半。离婚才三个月,没有工作什么都没有。我不能支付之前协商的抚养费。如果我想上诉降低孩子的抚养费,我该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3-10-02 12: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抚养费可以降低,具体规定包括:
    1、抚养费支付一方突患重病,经济极度困难,自己生存都是问题,从社会情感角度,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合情合理;
    2、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
    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分配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法律规定的情形的,可随父方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法律规定的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
    4、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 申请降低抚养费的条件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出现某种新情况而确有实际困难,无法给付抚养费的;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再婚一方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抚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申请降低抚养费适格主体可以是父母。如果夫妻双方离婚时约定的抚养费偏高,后因为一方的工作原因,导致无法全额支付,可以向法院请求降低抚养费。因为法院判决抚养费的数额会考虑父母一方的负担能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