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户籍在农村的子女有权继承农村土地吗?

遗产继承
2023-10-02 12:3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权继承。具体情况是子女是农村户口可继承房屋,自留地,集体分的农田,山地。而子女户口在别地可继承房屋,自留地。山地〈土改1953年分的〉,集体分的农田〈前几年再包30年时爸爸还在则有,不在了则无,即再包时签了30年的即有〉。
  • 城市户口不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宅基地作为一种特殊物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子可以继承。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 农村有土地证的土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土地不能继承,但子女可以继承老人承包的土地所产生的收益。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