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鉴定是否属于劳动能力鉴定,有哪些规定?

工伤索赔
2023-10-02 12: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鉴定应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申请鉴定有关法律法规如下:
    1、职工发生工伤,治疗后残疾相对稳定,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和自理障碍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残疾等级,最重的是一级,最轻的是十级;
    3、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鉴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相关信息;
    4、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天;
    5、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对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工伤鉴定是指由社保行政部门等对劳动者是否属于工伤进行鉴定;而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劳动能力。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工伤鉴定一般指的是劳动能力鉴定,而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是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时候。对于劳动能力的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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