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离婚了,可是女方跑了孩子没带走,是不是可以告她

子女抚养
2023-10-02 12:5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孩子不是亲生的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有权利向对方索赔。这个离婚损害赔偿可以要求对方偿还自己以前抚养孩子的所有费用,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公平判决。如果不要求离婚的话,可能就要不回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女方离家出走不管孩子,要及时的找回女方进行协商处理;如果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不要抚养权的,可以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父母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离婚后不可以带着孩子跑路,要看孩子的抚养权最终归谁,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