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公司辞退,还让我签了自动离职手续,这个还能仲裁吗?

无故辞退
2023-10-02 14:0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下列情况下可申请劳动仲裁: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规定发生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法律分析:按照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可就以下争议提请劳动仲裁: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视为自动离职”这一条本身是和劳动法向北的,如果劳动者在被“自动离职”后申请劳动仲裁,那么企业就会陷入不必要的麻烦中。
    但是可以以其他理由辞退员工,比如说,旷工对公司造成利益损失的,或者,公司规章制度规定了关于的旷工x日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者,当地地方法对于旷工辞退有解释的,或者,什么其他的理由。也可以走正常的辞退程序,不过这就要付补偿金了。
    不过话说回来,很多公司的规章制度都是从百度上直接复制粘贴的,连老板都不清楚,更何况是员工,而没有经过员工熟知的公司规章制度是无效的,公司规章制度的修改也必须向员工告知。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如协商不成的,可由公司(强行)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