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
发生在9月15日,我朋友和一老人在小区发生纠纷,老人先动手,后朋友还手,当时就拨打了110报警,老人当时未有不适症状,还自己走到了110报警点,当时验伤也未有任何伤情结果,而后,派出所也未有明确答复,只是说老人一直在看病,情况不好,在11初月份突然接到派出所通知,说老人要做颅脑开刀手术,要朋友先垫付3万元出来,当时这理由遭到了朋友的拒绝,因为完全不清楚情况,在11月7日手术做好了说是,12月又接到派出所的通知,说是已经在做伤势鉴定了,近期就会有结果,而后,是在1月份接到刑队的通知,说是结果出来了,司法鉴定下来为重伤,重伤结果是12月12日出来的,鉴定结果对朋友非常不利,且很主观地判定了说是与9月15日所受外伤有直接因果关系,后由派出所和刑队出面与当事人家属第一次和第二次的协商解决,赔偿数额最终定格在44万,当事人家属不愿意再做出让步,终由赔偿数额相差甚远而未达成协议,于1月28日正式对朋友进行强制措施,刑事拘留,现在大家都为这事很茫然,有些不知所措,请教各位律师给予法律上的帮助,指点一下可行性方案!
再这里先谢谢大家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