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产品质量侵权免除责任的情况有哪些?

产品质量
2023-10-02 16:0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生产者质量责任的免赔有以下情形:如果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一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 商品侵权可以免责,但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不知道所销售的商品是商标侵权商品;
    二、能有效证明所销售的商品是合法取得的;
    三、如实说明侵权商品的提供者。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 生产者免除产品责任的情形如下: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产品责任虽为无过错责任,但不是绝对责任。生产者仍有减轻或者免除责任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二条
    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