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二手房发现被中介吃差价

二手房
2023-10-02 16:0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中介产生二手房买卖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到中介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或工商所以及房管部门投诉处理,工商局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协调并通知结果;投诉协商未能解决纠纷的,应以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指定的仲裁机构作为第三方进行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双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五条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二手房买卖不是通过中介公司就万无一失。通过中介进行二手房买卖需要注意中介假冒房东、中介设置合同陷阱、中介隐瞒房屋真实情况、中介赚取不合理高低差价、中介收取中介费以外的杂费、合同未履行完毕时中介要求将钱交给代理人等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 二手房买卖不成功的、未促成的可退中介费,前提是居间人存在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行为事实。出卖方或买受方违约导致二手房买卖交易不成的,中介费不予退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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