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因为工作安排不符,擅自离职有工资吗

讨薪
2023-10-02 16: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辞职不批,自离有工资。法律规定,劳动者违反公司规定,擅自自离的,用人单位按照员工工作天数支付相应的工资,但是该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我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法自离是有工资的。一般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支付工资,那么劳动者通常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或者是由于劳动者的离职而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的,那么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用人单位应该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但是该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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