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补课机构不签合同怎么退款

消费者维权
2023-10-02 17: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课外培训机构不给退款的,消费者首先应与培训机构协商,请求培训机构及时退款,就退款事项达成不一致,培训机构仍不愿意退款的,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保护协会对该培训机构进行投诉,或者以培训机构违约为由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培训机构说退款又不退的,消费者应该首先与培训机构协商,就协商达成不一致的,培训机构仍不愿意退款给消费者的,消费者可以以培训机构违约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法院强制执行培训机构退款。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合同约定不予退款的,一般不能退款,但是合同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并要求对方退还合同款。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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