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朋友被五六个人用钢管殴打致手臂下肢小骨骨折,身体多处软组织损伤,气胸,派出所已定为故意伤害,我想问一下这种伤情是否构成轻伤,还有是否是刑事责任,我们该怎么办?谢谢。

2018-08-12 14:32: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轻伤刑事案件辩护方案的制定可以考虑以下方面:
    首先第一步是分析是否构成犯罪,寻找无罪辩护的可能性。
    在确定了被告人肯定有罪的情况下,可以进一步分析被告人是构成故意伤害罪还是其他罪,有没有可能构成其他的轻罪。
    如果有其他的轻罪可能,可以做罪名辩护。
    在经过上面的思考后,如果认为被告人构成故意伤害罪没有疑问的话,那么接下来可以做量刑辩护。量刑辩护也就是围绕量刑情节进行的,尽可能减轻被告人将要承担的刑事责任的辩护。
  • 故意殴打他人要看具体的法院伤情鉴定,轻伤以上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构成轻伤的,已经涉嫌刑事犯罪,,1,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案属公诉案件,是否撤案处理,由办案机关决定,达成赔偿协议只不过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而已,并不能因此不追究刑事责任,除非办案机关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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