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庭决定离婚,何时可以获得离婚证书

起诉离婚
2023-10-02 18:3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离婚证明有如下几种形式:
    1、双方协议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符合条件且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后,领取离婚证,该离婚证即可作为离婚证明适用;
    2、是刚发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做出的准予离婚的生效裁决即可作为离婚证明适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一、离婚判决后多久可以拿到离婚证
    1、离婚判决后30天可以拿到离婚证。实施后协议离婚需要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三十天冷静期满后需要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样一来,协议离婚需要三十天才可以拿到离婚证。有离婚判决书之后就不需要再到民政局拿离婚证了,离婚判决书和民政局颁发的离婚证所起到的法律效力都是一样的。而且,民事法院也不会把当前这起离婚官司的审理结果再通知当事人所在地的民政局,也提醒原被告双方一定要把离婚判决书妥善保存好。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馆颁发的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身份证件。
  • 判决离婚不需要领离婚证,人民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书,是具有司法效力的法律文书的,其效力等同于离婚证,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有效证件,判决生效后,婚姻关系解除,无需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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