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律上应该如何规定谁承担工伤鉴定费用

工伤索赔
2023-10-03 00:4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鉴定的费用由谁承担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因工负伤、因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费用,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承担,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承担;
    3、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付,重新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相符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承担,重新鉴定结论与鉴定结论不相符的鉴定费由原鉴定机构承担;
    4、因伤情病情变化要求再次申请鉴定所需的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法律分析: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按实际情况决定由谁承担工伤鉴定费用:1、单位会支付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费用;2、被鉴定人所在的单位会支付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被鉴定人申请工伤鉴定的,需要在申请时预付鉴定费用。鉴定后发现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被鉴定人的单位会负担鉴定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按实际情况决定由谁承担工伤鉴定费用:1、单位会支付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费用;2、被鉴定人所在的单位会支付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被鉴定人申请工伤鉴定的,需要在申请时预付鉴定费用。鉴定后发现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被鉴定人的单位会负担鉴定费。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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