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河南县级医院转市级医院手术需要转院证明吗?

医疗事故纠纷
2023-10-03 02:0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转院须由所在科讨论或科主任提出,病人和家属也可向科主任或经治医生提出要求,经医务部门与医院领导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转院。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医疗资源、医疗需求和现有医疗机构的分布状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医疗机构,并纳入当地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把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纳入当地的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发展总体规划。
    【第八条 设置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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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县级医院根据本院诊疗能力确定是否转往市内三级医院、市外医院就医,原则上应逐级转诊到市内三级医院,经市内三级医院诊治确需转往省内其他市定点医院治疗的,原则上应由市内三级医院转往省高水平医院。法律依据:《转院须知》 一、转院办理:县级医院根据本院诊疗能力确定是否转往市内三级医院、市外医院就医,原则上应逐级转诊到市内三级医院,经市内三级医院诊治确需转往省内其他市定点医院治疗的,原则上应由市内三级医院转往广东省高水平医院,如遇急危重等特殊情况可由县级医院直接办理转院手续,惠阳、大亚湾、仲恺的三级医院转诊、转院按县级标准执行。
  • 办理转院手续如下:由转出医院主诊医师填写某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统筹区内转诊市内转院申请表或某地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统筹区内转诊转院申请表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或科主任签字,医院医务部门联系转入定点医疗机构并盖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