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判决生效后如何执行,有哪些规定

刑事辩护
2023-10-03 02:5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案件判决后要根据实际情况执行,具体如下:
    1、刑事案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被告人在押的,应当在判决后立即释放;
    2、最高法院判处和批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由最高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下级法院接到最高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内交付执行;
    3、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时,交付执行法院应当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有关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送监狱执行刑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不足三个月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处以刑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条
    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
    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第二百六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 有期徒刑的判决在生效后立即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和裁定应当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终审的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
    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
    (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
  • 一般情况下,刑事判决书生效后,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来执行。对于判处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由监狱来执行;被判处拘役的,则由公安机关来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