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工作得很好,然后今天无缘无故被解雇了

无故辞退
2023-10-03 04: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予以解聘:
    (一)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二)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三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七天的;
    (三)多次违反工作纪律或不履行工作职责,经多次教育不改的;
    (四)违反社会公德,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五)发现违法犯罪嫌疑行为或人员未及时制止或报告的;
    (六)因工作失职导致发生严重刑事案件、重大治安事故的;
    (七)多次受到社会各界或群众投诉,查证属实的;
    (八)多次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
    (九)身心状况不适应继续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十)由于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被公司开除,是可以拿到工资的,可以找劳动局出面解决。1、开除员工,按现行法律来说就是解除劳动合同。2、员工离职时,用工单位应该给员工结算工资。3、对于给用工单位带来损失,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但有所限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被开除是立刻结清工资。公司在辞退员工的同时,一般应该立即发放工资的,是在员工离职之前一次性给员工支付所有的工资,即便是因为员工自身的过错被辞退的,除非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员工的过错给公司造成了实质经济损失,否则不能无故克扣员工的工资。
    公司可以辞退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九条
    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