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想问一下,目前我已经结婚,但我自己父母全款以我的名字买了个房子,这样离婚的话我老公会分割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0-03 07: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如果是起诉离婚的话,一般财产分割原则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夫妻两个平分,如果是个人的财产,那么就由个人独自享有,不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你们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的时候这个房子你们两个就平分
  •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管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如果是一方父母出钱购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就属于登记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夫妻离婚可以分割家产。婚前房产或者财产明确为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不分割。如果婚前登记在一人名下的房产,婚后加了另一方名字的,男女双方均可以请求分割该房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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