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婚同居,一方死亡,另一方有权继承遗产吗?

遗产继承
2023-10-03 08:1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婚同居一方死亡,另一方不享有继承权。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三条规定,同居生活期间,同居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如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可以配偶继承的身份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处理;如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一般不具有继承权,但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一般是没有权利继承遗产的。同居期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没有形成婚姻关系,则不属于夫妻,互相没有继承的权利,但是一方留有遗嘱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 法律分析:未婚同居一方死亡,另一方不享有继承权。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三条规定,同居生活期间,同居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如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可以配偶继承的身份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处理;如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一般不具有继承权,但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