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一开始没和我签署劳动合同,现在已经过去两个月整,要和我签署承揽协议,我拒绝签署承揽协议,公司要在一个月后辞退我,加班不给加班费,承诺的调休不予兑现,面试薪资和实际发放有出入

无故辞退
2023-10-03 08:2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得到加班费的劳动者,要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当然劳动者也可以选择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拒绝加班被辞退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一般情况下,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必须经劳动者同意,并支付法律规定的报酬。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用人单位可以在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健康的情况下,每天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拒绝加班被辞退是违法的。
    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正常情况下,单位在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必须要经过劳动者的同意并且要支付法律上规定的酬金。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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