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俩朋友出去要钱,对方是女的给她带到宾馆但没有锁门没有限制自由这女的也没说走,我们在两个房间里,我其中的一个朋友和她发生性关系,现在这女的告她强奸,请我这事和我。有关系吗我算非法拘禁吗

刑事辩护
2019-06-11 14:49:0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索债非法拘禁限制自由的认定
    (一)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对象为了索取债务,非法拘禁他人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但是对于“他人”的范围并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予以确定,容易导致在司法实践中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的混淆。
    (二)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债务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7月13日发布的《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规定“: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238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债务的类型。第三,债务的数额。第四,债务的真实性。
  • 讨债而拘禁他人构成非法拘禁罪,按照《刑法》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构成非法拘禁罪。因而,只要犯罪嫌疑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就会构成非法拘禁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是判断非法拘禁的主要参考依据。该规定指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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