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银行贷款签字都是夫妻二人,但房产证上写着一个人的名字,是单独的

房屋产权
2023-10-03 11: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房产证上注明为单独所有的话,指的是房屋产权属于登记产权人独有,没有其他所有人。但在夫妻财产共有原则下,如果房产是婚后所购置,且夫妻双方对产权分割没有其他书面约定的话,不管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是谁,原则上就属于夫妻共有。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独资购买,则原则上视为一方婚前财产,另一方不占产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法律分析:夫妻共同贷款,可以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不会影响合贷,但前提是自己的另一半同意,否则他或她的公积金拿不出来,因为办手续必须本人。2,房产证要写几个人的名字完全由业主决定,也就是产权是夫妻的,自己想怎么写都可以,写一个二个,写谁都可以。跟合贷无关。3,如果要写共有,就以一个为主,另一个为辅,辅的一方拿共有证,主的一方拿产权证,从房产证上可以看出共有。共有产权办理必须双方共同参与,签署办理相关手续,费用也会多一些。共有产权要变更、分割等等变化必须双方都共同参与、同意。最后,除非有协定或婚前财产公证,否则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只有要夫妻财产清算的时候才体现,正常如果产权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的时候,做一些买卖、变更是可以。如果是共有就不行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夫妻共同贷款,可以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不会影响合贷,但前提是自己的另一半同意,否则他或她的公积金拿不出来,因为办手续必须本人。2,房产证要写几个人的名字完全由业主决定,也就是产权是夫妻的,自己想怎么写都可以,写一个二个,写谁都可以。跟合贷无关。3,如果要写共有,就以一个为主,另一个为辅,辅的一方拿共有证,主的一方拿产权证,从房产证上可以看出共有。共有产权办理必须双方共同参与,签署办理相关手续,费用也会多一些。共有产权要变更、分割等等变化必须双方都共同参与、同意。最后,除非有协定或婚前财产公证,否则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只有要夫妻财产清算的时候才体现,正常如果产权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的时候,做一些买卖、变更是可以。如果是共有就不行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