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需要遵循的原则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合法性审查原则;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原则;法律地位
平等原则;本民族语言文字原则;辩论原则以及法律监督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八条
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
第九条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
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
第十条
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有权进行辩论。
第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