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判刑一年的能够减刑多少天的

减刑
2023-10-03 13:2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判刑一年最多可以减刑六个月。因为根据《刑法》的规定,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即判刑一年的,最多可以减刑六个月。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判一年半,最多减刑九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一年半是18个月,原判刑期的一半的即9个月。因此,判一年半,最多减刑九个月。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第八十条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 判刑两年最多可以减刑一年。因为根据《刑法》的规定,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