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伤事故的处理流程为:1、报案。2、现场处理。3、责任认定。4、
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
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法律依据:《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