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诉讼的证明对象有哪些,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2023-10-03 14:2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行政诉讼证明的对象主要是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其对象包括:(一)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具有行政权力的法律依据。(二)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即可以基于相应的行政行为为依。(三)行政诉讼的法律依据是基于什么样的事实,即实体法的依据。(四)采取行政行动时所取得的程序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第四十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耽误起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 一、行政诉讼的证据包括什么
    1、行政诉讼的证据的种类有八种。证据包括:
    (1)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
    (2)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3)视听资料;
    (4)电子数据;
    (5)证人证言;
    (6)当事人的陈述;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2、法律依据: 第三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三十四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二、行政诉讼证据的特点是什么
    行政诉讼证据的特点受行政诉讼性质决定。其证据制度具有如下特点:
    1、行政诉讼证据所要证明的最终事实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2、行政诉讼被告必须自始至终地承担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法定举证责任;
    3、行政诉讼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自行向证人和原告收集证据,作为被告代理人的律师也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4、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有收集证据的权力,而无收集证据的义务,其主要任务是审查判断证据。


  • (一)行政诉讼证据的证明对象主要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二)行政诉讼证据的证据能力与证明力须经法庭查证;
    (三)行政诉讼证据的来源特定。行政处罚属于较为严重的处罚之一,一般受到此类处罚这表明事态严重,行政处罚包括的内容也不少常见的大多是交通事故以及医疗事故,一旦发生此类事故,上法庭是必不可少的,该行政处罚也有时限一般为两年,一旦超过则不予追责。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五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经庭审质证。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当事人在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没有争议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效力以及证明效力大小,进行质证。经法庭准许,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就证据问题相互发问,也可以向证人、鉴定人或者勘验人发问。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相互发问,或者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时,发问的内容应当与案件事实有关联,不得采用引诱、威胁、侮辱等语言或者方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