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工厂工作时,口头承诺的工资与实际工资不一致,所以提出离职。离职后,工厂每月扣除800元左右,一次扣除2000元左右。事先,他没有说离职时会扣除住宿费。辞职还没到期。我应该告诉工厂太多了。昨天厂长告诉我今天可以去。结果我去办理了离职手续,工厂说财务不上班。而且,离职手续办理后,工资也没有结清

讨薪
2023-10-03 15:1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员工在离职时,单位应该结清工资,如果不能结清,那么需要单位和员工协商一致,协商不一致,那么单位就必须结清,否则员工可以拨打12333向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法律分析:可以提出离职。劳动者付出劳动后有权得到劳动报酬,这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对于违反工资或补偿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做了专门制裁性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法律分析:员工离职工厂时,工厂应该依法支付其目前为止应得的劳动报酬。如果工厂不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1、向相关负责人提出异议,与其自由协商;2、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3、向相关单位提起调解或者提出仲裁;4、提出诉讼,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拖欠工资问题。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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