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手房卖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二手房
2023-10-03 15:30: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二手房卖方不配合过户合同有约定的按照购房合同中的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买方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购房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二手房甲方不配合过户可以采取起诉手段,运用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合同依据向法院提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二手房卖方不配合过户买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赔偿金,买方拒绝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该合同,或者采取起诉手段要求卖方履行,法院判决后卖方仍不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