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过户都需要什么条件

房屋买卖
2023-10-03 15:5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子过户需要的条件如下:
    1、签订了房屋转让合同,比如买卖合同
    2、过户前已经交纳了税费;
    3、房屋没有产权争议;
    4、提交的过户材料齐全、真实且合法。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 房产过户需要的条件是首先房屋是产权明晰的房产;其次,当事人要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和房产证到房屋登记部门申请过户登记;房屋登记部门要审核当事人提交的材料,符合条件的准予过户。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一般房屋过户需要条件:
    1、房主对过户的房产有所有权,进行了房产登记,房产无抵押贷款,不是有过户时间规定的经适房或小产权房;
    2、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双方平等自愿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的程序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