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请看如下法理——重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才构成重婚罪。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即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婚姻关系。你所提到的这种可以考虑是否是“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居的。 夫妻相称,除当事人间承认、日常生活间的称呼外,当事人同居生活,女方生病时男方以丈夫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也可以作为认定以夫妻相称的辅助
证据。认定重婚,通常还需要取得周围群众、当事人亲朋戚友的证言,以证明周围群众认为当事人是夫妻。因此,只要是对外夫妻相称,并以妻子身份对外签字的,有人证的,都是出轨的事实按重婚罪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