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申请生育津贴,有哪些相关规定?

社会保险
2023-10-03 17:0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生育津贴的流程如下:
    1、产后3个月内把材料交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
    2、填写《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并由单位盖章;
    3、个人执此表到男方单位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
    4、女方单位每月5日至25日报社保申报,资金到公司帐后发给本人。
    申领生育津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领生育津贴需要材料如下: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法律依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四条
    生育保险根据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作为期间费用处理,列入企业管理费用。
    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 个人分三步申请生育津贴(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申请:1、被保险人在本市累计支付一年以上的生育保险,在享受生育保险福利的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足额、按时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自被保险人出生后一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补助,或者计划生育手术的实施。2、被保险人本市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累计缴费不满一年的,用人单位应当在累计缴费12个月后,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缴纳生育津贴。3、被保险人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假时,用人单位因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撤销等客观原因,停止为被保险人支付生育保险费,未支付产假工资的,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假。被保险人可以在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假结束后一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关于生育津贴的规定如下:职工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则职工的工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其他。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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