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侄子的房子可以过户给叔叔吗?

房屋产权
2023-10-03 18: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爷爷的房子过户给孙子可以通过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或者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以及以继承的方式办理过户,但这种情况需要发生在爷爷死亡的情况下,故不是很常用。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侄子能过户叔叔房子。但需要通过遗嘱继承、赠与、买卖等方式合法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并且该房屋确实原属于叔叔个人所有。侄子只需要依法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向房屋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即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 房产能否由孙子继承,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讨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了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了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不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之内。因此,一般来说,法定继承或是遗嘱继承中,孙子不能继承房产。但是,如果孙子是由被继承人扶养或孙子对于被继承人扶养较多,在法定继承中,可能可以适当分得部分遗产。如果希望孙子继承房产的,则可以通过遗赠的方式将房产遗赠给孙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