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了房子,跟另一家房客租,我们之间也没有签过合同,只是交了一个月房费以及一个月押金。当初说只是希望租的时间越长越好,并没有约定一年或者半年这样的时间,也没有押金条,只有转账记录,现在我中途有急事需要回家,我把房退了,希望能返还押金,但是另一家房客现在说我毁约了,不给我退还押金,但实际我们之间并没有约定,这样的情况,我的押金还能要回来吗

2019-06-11 16:30:5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租房合同没有到期而解除合同,提出解除方要承担违约责任与损失赔偿。押金是否退还则要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否约定了押金的退返事项);二是看合同双方能否就提前解除合同达成意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了解除合同并退还押金;三是按照法定与惯例,一般是提前一个月告知房东须中止租赁合同,然后结清房租。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因为承租方提出中止合同而押金不退”的话,则应退返押金。
  •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招聘员工,不得收取员工的押金,因此,单位收取押金是非法的,劳动者无论是否继续在单位工作,都有权要求退还押金。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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