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去年3月份做的工伤鉴定,当时鉴某某果是工伤四级,有护理费。今年社保局通知去复查,鉴某某果是工伤四级,没有护理费了。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23-10-03 18: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费一般先由申请鉴定人垫付,最后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或用人单位承担。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受伤人应该自己主动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之后再申请伤残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对于工伤,如果用人单位未在30日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人方可以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结论下来后,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最后是要求工伤赔偿
  • 受伤人应该自己主动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之后再申请伤残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对于工伤,如果用人单位未在30日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人方可以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结论下来后,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最后是要求工伤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