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出租房屋用办执照吗,法律上该怎么规定

房屋租赁
2023-10-04 02:41: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租房屋不用办执照,但需要进行备案登记。租赁双方应持身份证明、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租赁工作人员审查监证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交纳规定税费,发放《房屋租赁登记证》。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 出租房屋一般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但需要进行备案登记。租赁双方应持身份证明、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租赁工作人员审查监证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交纳规定税费,发放《房屋租赁登记证》。法律依据:出租房屋一般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但需要进行备案登记。租赁双方应持身份证明、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租赁工作人员审查监证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交纳规定税费,发放《房屋租赁登记证》。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 房屋出租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但需要到你们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至于是否需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你可以在你们当地找个出租房屋问一下也可以找房屋管理部门(房管局)咨询一下,各地执行标准不一样我们这就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签好协议直接出租就行了,出租协议是有效的在法律上是受保护的。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是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应该是一些公司进行办理的,我们如果只是进行房屋租赁的话只需要签订租房合同,并且进行备案登记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