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有缺陷能不能拒交物业费,一旦业主在办理完接收即入住手续之后才发现物业存在质量问题,则应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1、若质量问题未严重到足以解除购房
合同,则应继续交纳
物业管理费。
2、若质量问题严重到可以解除购房合同的程度,在
合同解除之前,业主仍应交纳物业管理费,直至合同解除为止。
房屋质量问题与物业管理问题分属于两个不同的范畴,二者不能混为一谈。根据2021年施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的规定,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